商标显著性审查——解决有的客户说为啥之前别人注册可以,现在就注册不成功的疑惑
《商标法》:(一)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;(二)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(三)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。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,并便于识别的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
商标的显著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取得,即固有显著性和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。
根据最新的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(2021)》,“常用祝颂语和日常用语、网络流行词汇及表情包、常用标志符号、节日名称、格言警句等,这些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大众使用,消费者通常不会将其视为指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,不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。